spec / hr / 階段 A

人事出缺勤(HR Attendance)

Outline v2(大綱待裁示,尚未展開細節):租戶內的員工出勤、請假、加班與簽核;本文件只描述需求,不涉及技術實作、介面設計與測試。

功能需求與驗收標準 1:1 對齊
21
業務規則每條配違反後果
22
狀態轉移0 個狀態
0
未解除的風險已接受、風險自負
2

最後更新 2026-08-29 · 決策演進

01

目標與 Non-goals

要做什麼與明確不做什麼,左右對照。

目標

  1. 租戶內的員工出勤、請假、加班與簽核,以人事出缺勤模組承載,且必須符合台灣勞動法規(裁示 C)。

  2. ✅ A 員工 = 租戶訂閱者。VOPS 以租戶訂閱者為主體,人事欄位以「資料池」擴充。

  3. ✅ D 不做組織樹。員工一律扁平結構,全部同一層,無部門階層、無直屬主管。

  4. ✅ G 所有 HR 資料一律以資料池承載;法規證據類資料所在的池不開放封存與刪除(2026-08-02 修訂,見承載方式)。

  5. ✅ H 簽核另立通用模組 → specs/workflow/workflow.md,HR 只登記單據類型與串接。

  6. ✅ K 不設「無帳號員工」:所有人員一律註冊帳號加入租戶,以自訂角色區分(原待裁示 S)。

Non-goals

  1. ⚪ 組織架構、部門、階層、直屬主管:裁示 D,不做,員工扁平同層。

  2. ⚪ 薪資計算與發放:另立薪資規格。

  3. ⚪ 加班費、特休折現的金額計算:同上(本版只算時數)。

  4. ⚪ 勞健保與勞退級距:同上。

  5. ⚪ 人事招募、面試、報到流程:另立規格。

  6. ⚪ 績效考核:另立規格。

  7. ⚪ 教育訓練紀錄:另立規格。

  8. ⚪ 實體考勤機/讀卡機整合:裁示 M,本版只做系統按鈕與 GPS 兩種模式,不做考勤機。

  9. ⚪ IP 白名單打卡驗證:裁示 M,本版不做。

  10. ⚪ 無平台帳號的員工:裁示 K,所有人員一律註冊帳號加入租戶。

  11. ⚪ 差旅與費用報銷:另立規格。

  12. ⚪ 政府行事曆自動匯入:裁示 Z(D-18):不做自動匯入,國定假日由租戶手動匯入。

  13. ⚪ 輪班表(逐日指派班別):裁示 Y(D-17),本版只做固定班別;輪班表列為下一版的第二個排班模式。

  14. ⚪ 報表匯出 PDF:裁示 AF(D-20),本版只做 Excel/CSV。

  15. ⚪ 全站稽核機制:裁示 AG(D-21),不提升為全站稽核;留痕由 HR 模組自帶,範圍限出勤與請假。

  16. ⚪ 勞檢申報文件產製:本版只做紀錄與報表。

  17. ⚪ 資料池本身的規格:裁示 F,另立 specs/dataset/。

  18. ⚪ 自訂角色管理的規格:已定義於 specs/auth/spec.md FR-75~FR-77,不另立規格。

  19. ⚪ 加班費金額計算不做(屬薪資)。

02

名詞定義

規格用語的唯一定義,後續條文皆以此為準。

預計定義之名詞(清單)
細節版預計定義以下名詞。
  1. 員工
  2. 在職狀態
  3. 班別
  4. 工作日曆
  5. 出勤記錄
  6. 打卡
  7. 異常出勤
  8. 補登
  9. 假別
  10. 假別額度
  11. 請假單
  12. 加班單
  13. 簽核流程
  14. 簽核關卡
  15. 簽核紀錄
  16. 代理人
  17. 結算週期
員工
✅ 員工 = 租戶訂閱者(裁示 A)。人事欄位以資料池擴充,不另立員工實體。✅ 無部門、無組織階層、無直屬主管(裁示 D)。全體員工扁平同層。
無帳號員工(不設)
✅ 已裁示 S(2026-08-02):不設「無帳號員工」。工讀生、外包等所有需納入出勤的人員,一律註冊平台帳號並加入租戶,身分差異以租戶自訂角色區分。
紀錄類資料
✅ 已裁示 T(2026-08-02):人事出缺勤與簽核的紀錄類資料不得封存、不得刪除,訂閱者離職(訂閱關係封存)不影響其出勤與請假歷史的保存與查詢。
  1. 出勤記錄
  2. 請假單
  3. 加班單
  4. 補登單
  5. 簽核紀錄
設定類資料
可封存;封存設定不影響已產生的紀錄(裁示 T)。
  1. 班別
  2. 工作日曆
  3. 假別定義
  4. 簽核流程設定
法定假別
✅ 依裁示 C 內建台灣勞基法法定假別與規則作為預設值。
  1. 特休
  2. 婚假
  3. 喪假
  4. 公傷病假
  5. 普通傷病假
  6. 事假
  7. 生理假
  8. 產假
  9. 產檢假
  10. 陪產檢及陪產假
  11. 家庭照顧假
  12. 公假
出勤異常類型
🟡 由系統依班別自動判定,不需人工標記。
  1. 遲到
  2. 早退
  3. 缺卡
  4. 曠職
  5. 未達工時
03

角色與權責

可做的在左、不可做的在右;右欄是承諾邊界。

(角色總則)

✅ 裁示 B:不新增預設角色。HR 相關權限一律由 ADMIN 或租戶自訂角色承擔。✅ 裁示 D:「主管」不是本模組的概念。簽核者由簽核流程的關卡設定決定(見簽核)。

ADMIN(或自訂的人資角色)

維護班別、工作日曆、假別額度、簽核流程;檢視全租戶出勤;補登與更正。

  • 維護班別
  • 維護工作日曆
  • 維護假別額度
  • 維護簽核流程
  • 檢視全租戶出勤
  • 補登與更正

    簽核者(由流程關卡指定,非固定角色)

    簽核指派到自己的請假/加班/補登。

    • 簽核指派到自己的請假
    • 簽核指派到自己的加班
    • 簽核指派到自己的補登

      一般訂閱者

      打卡、送出申請、檢視自己的出勤與額度。

      • 打卡
      • 送出申請
      • 檢視自己的出勤與額度
        04

        功能需求與驗收標準

        本頁主角。21 條,每條與同編號的驗收標準左右並排——需求說「要什麼」,驗收說「怎麼算做到」。

        AC-1

        每日打卡與多段打卡

        需求

        🟡 每日至少上班、下班兩次打卡;當日可多段(外出、回歸)。

        驗收

        員工當日可依序打上班、外出、回歸、下班多段。

        AC-2

        打卡認定方式租戶可選

        需求

        ✅ 打卡認定方式由租戶自行選擇,本版提供兩種模式(裁示 W/M)。🟡 模式一(預設):純系統按鈕打卡,不驗證位置。🟡 模式二:系統按鈕打卡 + GPS 位置驗證,允許範圍由租戶設定;拿不到定位不阻擋打卡,照實記錄為異常。

        驗收

        租戶未設定時打卡不驗證位置;租戶選擇 GPS 模式並設定允許範圍後,拿不到定位的打卡不被阻擋,該筆記錄照實標示為異常。

        AC-3

        出勤異常自動判定

        需求

        🟡 異常類型:遲到、早退、缺卡、曠職、未達工時。🟡 由系統依班別自動判定,不需人工標記。

        驗收

        員工打卡時間與班別不符時,出勤記錄自動顯示對應異常類型(遲到、早退、缺卡、曠職、未達工時之一),無需任何人手動標記。

        AC-4

        補登申請與留痕

        需求

        🟡 員工可對異常日送出補登申請,經簽核後更正出勤記錄。🟡 更正須留痕:原始記錄不可覆寫,更正為另一筆並保留前後值(勞資爭議舉證需要)。✅ 補登不設次數上限;補登期限至次月結算前(裁示 X/N,D-16 修訂)。

        驗收

        補登簽核通過後,出勤記錄顯示更正後值,且原始記錄與更正前後值仍可查看;員工對同一異常日可重複送出補登;異常日所屬月份的次月結算前皆可補登,結算後該異常日的補登被阻擋。

        AC-5

        班別定義

        需求

        🟡 班別定義上下班時間、休息時段、應出勤時數、彈性上下班容許區間。

        ✅ 裁示 Y=a(D-17):固定班別,一位員工綁一個班別;輪班表列下一版第二模式。

        驗收

        ADMIN 建立班別時可填上下班時間、休息時段、應出勤時數與彈性上下班容許區間,儲存後可查看。每位員工只綁定一個班別;畫面不提供逐日指派班別。

        AC-6

        工作日曆與例假日/休息日區分

        需求

        🟡 工作日曆定義工作日、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 例假日與休息日須區分(勞基法第 36 條,加班規則與費率不同)。

        國定假日手動維護或匯入為待裁示 Z。

        驗收

        工作日曆中可標示工作日、例假日、休息日與國定假日;例假日與休息日為不同選項。

        AC-7

        內建法定假別預設值

        需求

        ✅ 依裁示 C,內建台灣勞基法法定假別與規則作為預設值,租戶可在法規容許範圍內加碼(優於法規可、劣於法規不可)。🟡 法定假別:特休、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普通傷病假、事假、生理假、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家庭照顧假、公假。🟡 每個假別定義:是否給薪/半薪、是否需附證明、最小請假單位、年度額度上限。

        ✅ 裁示 AA(D-19):法規變動時內建預設值由平台方統一推送。

        驗收

        新租戶的假別清單預設含上述十二種法定假別;ADMIN 將任一假別調整為劣於法規時被阻擋,優於法規時可儲存;每個假別可查看給薪/半薪、需附證明、最小請假單位、年度額度上限。

        AC-8

        特休自動累給與額度結算

        需求

        🟡 特休依到職日與年資自動累給(勞基法第 38 條級距)。🟡 額度依假別分別計算,有結算週期。

        ✅ 裁示 AB(D-19):兩者皆支援,由租戶選。

        驗收

        員工到職日與年資達勞基法第 38 條各級距時,特休額度自動增加至對應天數;各假別額度分別顯示,且依結算週期重新計算。ADMIN 可為租戶選擇特休採曆年制或週年制,特休額度依所選制度計算。

        AC-9

        未休完特休呈現應折發時數

        需求

        🟡 未休完特休依法應折發工資;本版只計算並呈現應折發時數,金額不算(屬薪資範圍)。

        驗收

        員工與 HR 可查看未休完特休的應折發時數;畫面不顯示金額。

        AC-10

        請假單即時試算與阻擋

        需求

        🟡 員工填寫假別、起訖時間、事由,系統即時試算扣除時數並檢查額度。🟡 額度不足、與既有假單重疊、超出可請期間時阻擋。

        驗收

        填寫起訖時間後畫面即時顯示將扣除的時數與剩餘額度;額度不足、與既有假單重疊或超出可請期間時無法送出並顯示原因。

        AC-11

        已簽核假單撤銷需簽核

        需求

        🟡 已簽核的假單可申請撤銷,撤銷同樣需簽核。

        驗收

        員工對已核准的假單送出撤銷申請後,撤銷申請進入簽核。

        AC-12

        加班申請制

        需求

        🟡 加班採申請制:事前申請或事後補登,經簽核後才計入。

        驗收

        員工可在加班前或加班後送出加班單;未經簽核通過的加班時數不計入累計。

        AC-13

        加班時數分類累計

        需求

        🟡 時數依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分類累計(費率基礎不同)。

        驗收

        員工與 HR 查看加班統計時,時數依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分別顯示。

        AC-14

        延長工時上限警示

        需求

        🟡 依勞基法第 32 條檢核延長工時上限(單日、單月)並提出警示。

        驗收

        單日或單月加班累計超過勞基法第 32 條上限時,畫面顯示警示。

        AC-15

        加班補償二擇一與補休期限

        需求

        🟡 補償支援「加班費/補休」二擇一;補休轉入額度並有使用期限(勞基法第 32 條之 1)。⚪ 加班費金額計算不做(屬薪資)。

        驗收

        加班單可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其一;選補休且核准後,補休時數加入額度並顯示使用期限;畫面不顯示加班費金額。

        AC-16

        向簽核模組登記三種單據類型

        需求

        向簽核模組登記三種單據類型:請假單、加班單、補登單。提供各單據的摘要與可用於分流條件的欄位(例:請假天數、加班時數)。🟡 三種單據各自套用一條流程,由租戶管理者在簽核模組內設定。

        驗收

        簽核模組的單據類型清單含請假單、加班單、補登單三種;管理者可分別為三種類型設定流程;待簽清單顯示 HR 提供的摘要。

        AC-17

        送簽前業務檢查與核准後業務動作

        需求

        送簽前的業務檢查(額度是否足夠、是否與既有假單重疊)與核准後的業務動作(扣除假別額度、更正出勤記錄)由 HR 負責。🟡 送簽前的業務檢查未通過時,單據不得送簽(在 HR 端阻擋,不進簽核模組)。

        驗收

        額度不足或與既有假單重疊的請假單在 HR 端被阻擋,不出現在簽核模組的待簽清單;請假單核准後假別額度扣除,補登單核准後出勤記錄更正。

        AC-18

        查詢與報表

        需求

        🟡 員工:自己的出勤月曆、假別額度、單據紀錄。🟡 簽核者:待簽核清單。🟡 HR:全租戶出勤總表、異常清單、假別使用統計。

        ✅ 裁示 AF(D-20):先做 Excel/CSV。

        驗收

        員工可查看自己的出勤月曆、假別額度與單據紀錄;簽核者可查看待簽核清單;HR 可查看全租戶出勤總表、異常清單與假別使用統計。HR 可將報表匯出為 Excel 或 CSV;畫面不提供 PDF 匯出。

        AC-19

        勞基法出勤紀錄保存與備查格式

        需求

        🟡 勞基法要求的出勤紀錄保存與備查格式(第 30 條第 5、6 項:逐日記載至分鐘、保存 5 年、勞工申請時應提供副本)。🟡 出勤紀錄保存 5 年。

        驗收

        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到分鐘;5 年內的出勤紀錄皆可查詢;員工可取得自己出勤紀錄的副本。

        AC-20

        紀錄類資料不得封存刪除

        需求

        ✅ 紀錄類資料(出勤、請假、加班、補登、簽核紀錄)不得封存刪除;設定類(班別、日曆、假別、流程設定)可封存(裁示 L/T)。🟡 出勤與請假的所有更正一律留痕,不可竄改、不可刪除(勞基法舉證責任在雇主)。

        與 specs/auth/spec.md §12「操作稽核紀錄:本版不做」直接衝突;留痕範圍為待裁示 AG。

        驗收

        任何角色皆無法封存或刪除出勤記錄、請假單、加班單、補登單與簽核紀錄;ADMIN 可封存班別、工作日曆、假別定義與簽核流程設定,封存後既有紀錄不變;訂閱者離職後其出勤與請假歷史仍可查詢。

        AC-21

        安全需求

        需求

        出勤資料屬個資、僅本人與有權者可見、跨租戶隔離、錯誤訊息一律繁中。

        驗收

        員工只看得到自己的出勤資料;其他租戶的出勤資料不可見;所有錯誤訊息為繁體中文。

        05

        業務規則

        22 條。規則與「違反時 →」成對讀。

        • §0 本大綱的用途與標記說明狀態:Outline v2(大綱待裁示,尚未展開細節)。範圍:租戶內的員工出勤、請假、加班與簽核。本文件只描述需求,不涉及技術實作、介面設計與測試。上游依賴:specs/auth/spec.md(使用者、租戶、訂閱關係、角色)。本檔目前只有章節骨架與範圍主張,供人類裁示。確認後才逐節展開為完整需求規格(名詞定義、業務規則、FR 條目、例外邊界)。標記說明:✅ 人類已裁示/🟡 主張納入本版,等人類確認/⚪ 主張不納入本版(列入 nonGoals)/🟠 待人類裁示,AI 不自行決定。

        • §0.2 🔴 阻擋事項:本規格依賴一個尚不存在的模組資料池(Dataset):vops-v2 完全不存在(全域檢索 0 命中);只有舊專案 ~/develop/volu/vops 有。依裁示 F 另立規格。資料池規格未完成前,HR 規格可以寫、但無法進入切版與實作。✅ 已裁示 Q2(2026-08-02):撰寫順序採 資料池 → 簽核 → HR。

        • §0.3 承載方式(裁示 G):員工人事擴充欄位(職稱、到職日、自訂欄位)資料池,開放自訂。理由:各租戶需求差異大,這裡就是要彈性。

        • §0.3 承載方式(裁示 G):假別定義、班別、工作日曆、簽核流程設定資料池。理由:屬設定資料,租戶需自行維護。

        • §0.3 承載方式(裁示 G):出勤記錄、請假單、加班單、簽核紀錄資料池,不開放封存與刪除。理由:勞基法證據,須留痕不可竄改;以池層級關閉封存與刪除達成。

        • §0.3 承載方式:與舊專案的差異舊專案同樣把打卡記錄放進資料池,但明確宣告「不做勞基法合規報表」。v2 裁示 C 要求合規,同樣以資料池承載,差別在法規證據類的池關閉封存與刪除,以滿足留痕與保存要求。✅ 已裁示(2026-08-02):簽核流程設定與簽核執行紀錄皆走資料池;執行紀錄所在的池不開放封存與刪除。

        • §3.1 打卡🟡 每日至少上班、下班兩次打卡;當日可多段(外出、回歸)。

        • §3.1 打卡:認定方式✅ 已裁示 W(2026-08-02):打卡認定方式由租戶自行選擇,本版提供兩種模式。🟡 模式一(預設):純系統按鈕打卡,不驗證位置。🟡 模式二:系統按鈕打卡 + GPS 位置驗證,允許範圍由租戶設定;拿不到定位不阻擋打卡,照實記錄為異常。⚪ 不做:IP 白名單、實體考勤機匯入(見不在本規格範圍)。

        • §3.2 出勤異常🟡 異常類型:遲到、早退、缺卡、曠職、未達工時。🟡 由系統依班別自動判定,不需人工標記。

        • §3.3 補登(補卡)🟡 員工可對異常日送出補登申請,經簽核後更正出勤記錄。🟡 更正須留痕:原始記錄不可覆寫,更正為另一筆並保留前後值(勞資爭議舉證需要)。✅ 裁示 X 修訂(D-16,2026-08-29):補登不設次數上限;補登期限至次月結算前。

        • §4 班別與工作日曆🟡 班別定義上下班時間、休息時段、應出勤時數、彈性上下班容許區間。🟡 工作日曆定義工作日、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 例假日與休息日須區分(勞基法第 36 條,加班規則與費率不同)。✅ 裁示 Y(D-17,2026-08-29):本版採固定班別,一位員工綁一個班別;輪班表(逐日指派班別)留待下一版作為第二個排班模式。✅ 裁示 Z(D-18,2026-08-29):國定假日由租戶手動匯入。參考舊專案 ~/develop/volu/vops 居服排班模組的做法:以政府年度辦公日曆表為來源,提供「帶入 N 年國定假日」預置清單一鍵帶入,並可用「日期 名稱」文字清單貼入或手動增修(僅為參考註記,不限定實作)。

        • §5.1 假別✅ 依裁示 C,內建台灣勞基法法定假別與規則作為預設值,租戶可在法規容許範圍內加碼(優於法規可、劣於法規不可)。🟡 法定假別:特休、婚假、喪假、公傷病假、普通傷病假、事假、生理假、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家庭照顧假、公假。🟡 每個假別定義:是否給薪/半薪、是否需附證明、最小請假單位、年度額度上限。✅ 裁示 AA(D-19,2026-08-29):法規變動時,內建預設值由平台方統一推送,租戶不各自維護。

        • §5.2 假別額度🟡 特休依到職日與年資自動累給(勞基法第 38 條級距)。🟡 額度依假別分別計算,有結算週期。🟡 未休完特休依法應折發工資;本版只計算並呈現應折發時數,金額不算(屬薪資範圍)。✅ 裁示 AB(D-19,2026-08-29):特休曆年制與週年制兩者皆支援,由租戶選擇。

        • §5.3 請假單🟡 員工填寫假別、起訖時間、事由,系統即時試算扣除時數並檢查額度。🟡 額度不足、與既有假單重疊、超出可請期間時阻擋。🟡 已簽核的假單可申請撤銷,撤銷同樣需簽核。

        • §6 加班🟡 加班採申請制:事前申請或事後補登,經簽核後才計入。🟡 時數依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分類累計(費率基礎不同)。🟡 依勞基法第 32 條檢核延長工時上限(單日、單月)並提出警示。🟡 補償支援「加班費/補休」二擇一;補休轉入額度並有使用期限(勞基法第 32 條之 1)。⚪ 加班費金額計算不做(屬薪資)。

        • §7 簽核✅ 裁示 H(2026-08-02):簽核不在本模組定義,改由通用簽核模組承擔 → specs/workflow/workflow.md。

        • §7 簽核:本模組在簽核上的職責僅有三項(職責邊界見 workflow.md §0.2)1. 向簽核模組登記三種單據類型:請假單、加班單、補登單。2. 提供各單據的摘要與可用於分流條件的欄位(例:請假天數、加班時數)。3. 送簽前的業務檢查(額度是否足夠、是否與既有假單重疊)與核准後的業務動作(扣除假別額度、更正出勤記錄)。

        • §7 簽核:不由 HR 定義關卡、簽核者、簽核動作、簽核紀錄、通知 — 一律走簽核模組。

        • §7 簽核🟡 三種單據各自套用一條流程,由租戶管理者在簽核模組內設定。🟡 送簽前的業務檢查未通過時,單據不得送簽(在 HR 端阻擋,不進簽核模組)。原待裁示 AC/AD/AE/AH/AI 已移交 specs/workflow/workflow.md,不在本檔重複。

        • §8 查詢與報表🟡 員工:自己的出勤月曆、假別額度、單據紀錄。🟡 簽核者:待簽核清單。🟡 HR:全租戶出勤總表、異常清單、假別使用統計。🟡 勞基法要求的出勤紀錄保存與備查格式(第 30 條第 5、6 項:逐日記載至分鐘、保存 5 年、勞工申請時應提供副本)。✅ 裁示 AF(D-20,2026-08-29):報表匯出先做 Excel/CSV;PDF 本版不做。

        • §10 安全需求(預計涵蓋)出勤資料屬個資、僅本人與有權者可見、跨租戶隔離、錯誤訊息一律繁中。

        • §10 安全需求🟡 出勤與請假的所有更正一律留痕,不可竄改、不可刪除(勞基法舉證責任在雇主)。🟡 出勤紀錄保存 5 年。✅ 裁示 AG(D-21,2026-08-29):HR 模組自帶留痕(範圍限出勤與請假),不提升為全站稽核機制;與 specs/auth/spec.md §12「操作稽核紀錄:本版不做」不衝突。

        06

        例外與邊界

        11 條。條件 → 行為,一條一行。

        • 跨日班別(夜班)的出勤歸屬日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請假期間與已排班衝突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到職/離職當月的額度按比例計算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離職訂閱者的出勤資料須保存 5 年與 auth 封存機制的關係待展開;裁示 T:訂閱者離職(訂閱關係封存)不影響其出勤與請假歷史的保存與查詢。

        • 補登期限已過的異常日裁示 Q-X-LIMIT(D-16):補登期限至次月結算前;期限已過的異常日不得送出補登申請。

        • 已核准的假單遇到事後補打卡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申請人即簽核者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簽核者離職或被停權時,在途單據的處置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簽核流程設定被修改時,在途單據依舊流程或新流程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workflow.md §4.4 主張在途單據沿用送簽當下版本)

        • 租戶被停用/封存時的在途單據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 訂閱者被停權時的在途單據細節版預計涵蓋,處置待展開

        07

        風險與 rollback

        2 項未解除。每項風險配當下處置與觸發時的回滾手段。

        未解除🔴 阻擋事項:本規格依賴尚不存在的資料池(Dataset)模組

        依裁示 F 另立規格 specs/dataset/。資料池規格未完成前,HR 規格可以寫、但無法進入切版與實作。✅ 已裁示 Q2(2026-08-02):撰寫順序採 資料池 → 簽核 → HR。

        現況:vops-v2 完全不存在(全域檢索 0 命中);只有舊專案 ~/develop/volu/vops 有

        未解除上游依賴:通用簽核模組(specs/workflow/workflow.md)仍為大綱待裁示

        HR 只登記單據類型與串接(裁示 H);簽核相關待裁示已移交 workflow.md §12。

        現況:workflow.md 為 Outline v0

        08

        Open questions

        7 項待裁示。前往 待裁示問答 作答。

        • Q-X-LIMIT例外與邊界例外「補登期限已過的異常日」與裁示 X「補登不設期限」矛盾;人類裁示「改裁示」,補登期限設多長?

          1. a. 當月內
          2. b. 次月結算前
          3. c. 30 天
          4. d. 其他(填寫)

          已裁示:D-16

        • Y§4排班做到哪一層?

          1. a. 固定班別,一位員工綁一個班別
          2. b. 支援輪班表,可逐日指派班別(舊專案走這條)

          AI 建議:本版 a。

          已裁示:D-17

        • Z§4國定假日每年手動維護,或匯入政府行事曆?

          已裁示:D-18

        • AA§5.1法規變動時,內建預設值由誰更新(平台方統一推、或各租戶自行維護)?

          已裁示:D-19

        • AB§5.2特休採曆年制、週年制,還是兩者皆支援由租戶選?註:法規以週年制為本,曆年制屬雇主與勞工協商的比例換算,兩者都合法但計算複雜度差很多。

          已裁示:D-19

        • AF§8報表匯出格式(Excel/CSV/PDF)?

          已裁示:D-20

        • AG§10留痕範圍:HR 模組自帶留痕(範圍限出勤與請假),或提升為全站稽核機制(與 auth §12 衝突)?

          已裁示:D-21

        本站即規格的唯一事實來源,條文改動一律改 apps/specs/src/data/<feature>/;不寫 markdown spec。